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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活性炭商标获“2016第二届我最喜爱的江苏商标”南京市区级提名

时间:2016-05-26   访问量:14008

        为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向纵深发展,大力提升江苏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品牌强省建设迈向新台阶,由江苏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指导单位,江苏省商标协会、新华日报社联合主办的2016“第二届我最喜爱的江苏商标”推选活动已于近日正式启动,并向社会公开推选。

      “木林森MULINSEN及图形”商标- -江苏省著名商标、南京市著名商标,在全国活性炭行业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商标权利人木林森炭业集团为中国活性炭工业杰出企业、全国果壳类活性炭生产经营龙头企业,产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三项指标已连续多年雄居江苏市场第一名,企业连续十二年获AAA企业资信等级,“木林森”牌活性炭被评为国家市场科技领先产品。公司始建于1994年,发展至今已有二十多年历史。二十多年岁月,木林森一直专注于活性炭。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因为专业,所以卓越。是全国唯一一家从原料采集加工到产品终端销售,开展纵向一体化经营的大型活性炭企业,也是全国最大的高级纯活性炭、椰壳活性炭生产基地。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啤酒、饮用水、矿业、味精、制药、合成纤维等行业,尤其在化工、合成纤维、饮用水领域,因“木林森”牌活性炭具有高纯度、超大比表面、高吸附率的显著特点而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完全替代了日本、美国等国家的产品,从而结束了之前该类产品长期完全依赖进口的历史。公司拥有自主研发设计及独立知识产权的“炭化活化一步法生产活性炭内热式转炉”、“外热、内热双功能活性炭生产装置”等十一项实用新型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专利,是国内设备先进、品种齐全的特大型活性炭专业生产企业。 

     “木林森MULINSEN及图形”商标自2000年注册以来一直使用至今,每年都投入较大费用用于商标的广告宣传,“木林森”牌活性炭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获得了极好的口碑,深受广大用户喜爱,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广泛的社会知名度。

       鉴于“木林森”活性炭在全国活性炭行业的品牌知名度、广泛影响力和特殊的行业地位,南京市栖霞区推荐并提名木林森活性炭商标参加“2016第二届我最喜爱的江苏商标”的角逐。

       据了解,“我最喜爱的江苏商标”含金量很高,能够当选非常不易,往届最终胜出的像“海澜之家”、“洋河酒厂”等品牌都是家喻户晓的知名品牌;“2016第二届我最喜爱的江苏商标”推选活动对各地推荐的商标要求也极高,要求商标的知名度高并深受百姓喜爱、具有良好信誉和社会影响力,且名额非常有限,江苏省13市每市只能推荐10至20件商标,南京市栖霞区只分配有两个推荐提名名额,所以木林森活性炭和另外一家企业作为仅有的两家企业能够成为区里的企业代表获得南京市栖霞区的推荐和提名、参加“2016第二届我最喜爱的江苏商标”的角逐实属不易,这也充分证明了公司的发展水平、行业地位和木林森活性炭商标的极大影响力。

       公司将充分珍惜这一契机,进一步提升“木林森”活性炭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推动“木林森”活性炭品牌建设迈向新台阶,不断增强“木林森”活性炭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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